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24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将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3,450,104股股份过 户给该公司持有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此次股权过户后,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9,461,64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349%,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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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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