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是否触及要约收购: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琪公司)通
知: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3 年 7 月 11 日期间,丰琪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持续买入东百
集团股份共计 17,190,9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1%。截至本公告日,丰琪公司共计持有东百集团
68,876,76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7%,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日,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共
计 72,326,7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08%,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姚建华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丰
琪公司已聘请了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并出具了财务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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