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4,708,34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
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8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7
月 17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2 赵瑞霞
2 00*****308 袁少英
3 DD*****297 珠海市职改办
4 DD*****407 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
5 DD*****415 珠海市规划局
6 DD*****420 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应公司
7 DD*****425 珠海市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 DD*****430 珠海市府外事办公室
9 DD*****437 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
10 DD*****479 珠海市双拥领导小组
11 DD*****482 珠光投资发展公司工贸发展部
12 DD*****537 珠海特区科龙实业有限公司
13 DD*****551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投资发展公司
14 DD*****558 珠海杂志社
15 DD*****573 珠海市救灾救济基金会
16 DD*****585 深圳宝安龙华实业有限公司
17 DD*****587 深圳龙岗三立电气制造公司
18 DD*****589 迪凯建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19 DD*****637 珠海港务局
20 DD*****641 湖南省湘潭市信托投资公司
21 DD*****647 珠海特区建大实业发展公司
22 08*****724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3 08*****476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4 08*****357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25 08*****757 宁波恒绵贸易有限公司
26 08*****765 宁波顺诺贸易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唐家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 B 座 6 层
咨询联系人:付小芳
咨询电话:0756-3612810 传真电话:0756-3612812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