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7-06
     证券简称:*ST 国通         证券代码:600444         公告编号:2013-028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2 年年报事后审核
                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报
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345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说明工业园办公楼账面价值、至今未办妥产证的原因,预计办理
完成的时间,以及建造是否经过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
    回 复 : 工 业 园 办 公 楼 账 面 原 值 为 10,269,859.35 元 , 已 计 提 折 旧
2,738,602.4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7,531,256.95 元。工
业园办公楼建造时间为 2002 年,2004 年转入固定资产。
    至今未办妥房产证的原因是由于此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安徽国风集
团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是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者不一致,故
无法办理房产证。根据政府近期拟重新修订国通工业园所在地规划,预计 2
年内能完成办理手续。此事项自 2008 年起均在年报附注中予以说明,附注说
明内容如下:
    2008 年,“本公司账面价值为 8,841,967.99 元的办公楼未办理房产证,
原因系该办公楼在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上建造”
                      2009 年,“工业园办公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系土地使用权属于安徽国风
            集团”
                      2010 年,“工业园办公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系土地使用权属于安徽国风
            集团”
                      2011 年,“工业园办公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系土地使用权属于安徽国风
            集团”
                      2012 年,“工业园办公楼账面价值 7,531,256.95,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系土地使用权属于安徽国风集团”
                      二、“公司说明向关联方合肥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和安徽国风集团分别
            借款 3.28 亿元和 1063.54 万元的合同内容,以及是否经过相应的审批和披露
            程序。”
                                                          国通管业向山东京博资金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安徽国通                                          广东国通                                   合计
 年份
          经营性借款      金额      委托贷款    金额       经营性借款       金额    委托贷款    金额      经营性借款   委托贷款        总计
           期初欠款                 期初欠款                期初欠款                期初欠款                    -            -             -
           本期借入      9,450.00   本期借入   5,000.00     本期借入    4,530.00    本期借入   5,000.00   13,980.00    10,000.00     23,980.00
2009 年
           本期归还      4,050.00   本期归还                本期归还    3,350.00    本期归还               7,400.00          -        7,400.00
           期末欠款      5,400.00   期末欠款   5,000.00     期末欠款    1,180.00    期末欠款   5,000.00    6,580.00    10,000.00     16,580.00
           期初欠款      5,400.00   期初欠款   5,000.00     期初欠款    1,180.00    期初欠款   5,000.00    6,580.00    10,000.00     16,580.00
           本期借入      9,810.00   本期借入   5,000.00     本期借入    3,200.00    本期借入   5,000.00   13,010.00    10,000.00     23,010.00
2010 年
           本期归还      4,700.00   本期归还   5,000.00     本期归还    3,000.00    本期归还   5,000.00    7,700.00    10,000.00     17,700.00
           期末欠款     10,510.00   期末欠款   5,000.00     期末欠款    1,380.00    期末欠款   5,000.00   11,890.00    10,000.00     21,890.00
                      回复:(一)与山东京博借款情况:本公司于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8
            月,为了保证国通管业调整贷款及生产经营持续开展,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京博”)在股权转让过渡期内陆续向本公司及广东
            国通给予生产经营性借款,因山东京博公司为非金融性公司,国通管业将此
生产经营性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另,2009 年山东京博通过交通银
行给予本公司 5000 万元委托贷款;通过中信银行给予广东国通 5000 万元委
托贷款。公司将此计入“短期借款”科目。具体数额及披露情况如下:
    本公司在 2009 年年报 “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年报附注 52 页“本报告期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
情况”中对此已经如实予以披露。
    公司在 2010 年年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年报附注 52 页“本报告期其
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
况”中对此已经如实予以披露。
    综上,至 2010 年年末公司共向山东京博借款 21890 万元,其中经营性借
款 11890 万元,银行委托贷款 100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1 月,与山东京博上
述借款已全部予以偿还,之后没有发生新增借款,故公司 2011、2012 年年报
中无反映。
    (二)与合肥国控公司借款情况:本公司 2010 年 12 月份与合肥市国有
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 9800 万元的借款合同、2011 年 1 月与合肥国有
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 21679.51 万元的借款合同。
    以上借款合计 31479.51 万元,2010 年底归还 1261 万元,2011 年计提利
息 2104.76 万元,共计借款 32323.27 万元。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借给本公司 500 万元,2012 年度本公司计提利息 23.57 万元,共
计借款金额为 32846.84 万元。
    上述借款中 9800 万元是为了归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国通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通”)的银行贷款,(其中 4000 万元归还深发展
银行贷款,5000 万元归还交通银行贷款,500 万元归还中行番禹支行贷款,
300 万元归还深发展和中行番禹支行贷款利息);
       因 2010 年底股权转让终止时,本公司及广东国通欠山东京博经营性借
款及银行委贷资金。本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5 日向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
司借款 21679.51 万元,2011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归还山东京博的委贷 5000 万
元,归还山东京博经营性资金借款 10510 万元;2011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分别
向广东国通转账 1380 万元和 5009.59 万元用于归还山东京博经营性借款 1380
万元及山东京博的委贷 5000 万元和利息。
       上述向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500 万元,系归还本公司科农
行贷款。
       2011 年 6 月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给予本公司借款 1000 万元, 2012 年
计提利息 63.54 万元,共计欠款 1063.54 万元。合同的签订均经过本公司合
同签订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内控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向安徽国风集团
有限公司借款 1000 万元,系归还本公司科农行贷款。
       (三)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上述借款均已在 2010、2011、2012 年年报附注中予以说明:与合肥
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2010 年报附注中应付款余额为 85,390,000.00 元,
2011 年年报附注中应付款余额 323,232,737.42 元;2012 年年报附注中应付
款余额为 328,468,476.36 元;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报附注中应
付款余额为 10,000,000.00 元,2012 年报附注中应付款余额为 10,635,477.78
元。
       2、10000 万元为本公司及广东国通向山东京博的银行委贷,本公司已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09-009)
及 2009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09-015)审批并
披露。
    3、2013 年 4 月,本公司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就 32323.27 万
元的借款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本借款自 2013 年起三年内偿付完毕,且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计息,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披露《国通管业关于公
司签订债务还款协议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07 月 0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