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7 月 2 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
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通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3 年 7 月 2 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873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
增持前,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470173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增持
后,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5189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增持前,海
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575258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3%;
增持后,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5801317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维护公司股价,海信电子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海信电子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信电子所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