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3-04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为打造锂电池系列材料(正极材料、负极材
料、电解液等)核心技术优势,掌握汽车用动力锂池成套技术,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 日与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所、黑龙江省对俄工业技术合作中心签订
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一、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框架协议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所、黑龙江
省对俄工业技术合作中心,乙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共同加强新能源、新材料尤其是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等领域的新产品、
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提高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2、乙方充分发挥在新能源电池材料方面的研发、技术及人才优势,为甲方
拟定电池负极材料、石墨产业的整体规划和技术指导。
3、乙方具备与甲方在新能源领域合作的技术优势,正在与俄罗斯、乌克兰
等国家的科研机构、院校进行高纯石墨制备、膨胀石墨制备等新能源领域国际先
进技术引进与开发,在此基础上与甲方展开合作。
4、甲乙双方在石墨研发、制备、生产等领域开展合作,乙方为甲方在选矿、
矿产资源获取方面提供技术及信息支持,共同推进石墨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并
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5、甲方充分发挥在产业、资源、资金、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与乙方共同抽
调专业人员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引领行
业未来发展方向。
6、充分发挥乙方在相关基础应用研究及实验室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甲方在
制造业基础与市场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共同开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
品,实现工业化生产和应用;双方可联合申报承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共
享研究成果,加强人才和技术交流等。
7、本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双方在具体合作对象、合作对价、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约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符合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及目标,有利于公司新能源新材
料领域特别是负极材料的研发创新,增强公司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力,全面促进新
能源产业的发展;
2、此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尚不涉及具体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方案
尚需合作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经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本次合作是否实施、
实施进程以及实施可能实现的效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技术及产业化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