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望出席股
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
排发言和解答。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已打“√”表示;未填、填错、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
五、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系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七、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1-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3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8 层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1、截止 2013 年 7 月 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彭瑞涛女士
五、会议议程
1、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2、审议事项
《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请各位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4、休会 15 分钟,会务组对表决票进行统计
5、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6、公司外聘律师对股东大会的议程、表决结果进行见证
-2-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管理层在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一年以内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以公
司持有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