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3-05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分别发布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同时披露了《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名单》中有部
分数据出现错误,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原《名单》中的第3页: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127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1 赵韶华 董事、副总经理 363,000 9.98%
2 副总经理、财务负
戴奉祥 363,000 9.98%
责人
3 王卫平 副总经理 363,000 9.98%
应更正为: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127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1 赵韶华 董事、副总经理 440,000 4.23%
2 副总经理、财务负
戴奉祥 440,000 4.23%
责人
3 王卫平 副总经理 416,000 4.00%
《名单》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深深的歉意。更正后
的《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