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港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周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补 董事候选人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已审阅了周萍女士的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周萍女士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 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 职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周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刘洪渭 刘素英 郑钢 2013 年 6 月 27 日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3-06-29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