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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29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在北京
梅地亚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
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位,实到董事 9 位。公司监事
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梁晓涛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
在全面考察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基础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确定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梁晓涛
    委员:梁晓涛、赵刚、王焰、石村、陆海亮、杨斌、刘守豹;
    2、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杨斌
    委员:杨斌、刘素英、赵刚;
    3、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素英
    委员:刘素英、刘守豹、杨斌、石村、陆海亮。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本次会议决定聘任王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期自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本次会议决定聘任贺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附后。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王焰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编辑。1985年毕
业于北京广播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北京广播学院广播电视业务法学
硕士学位;2007年获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著有数
字电视专著《创意新电视》。
    1990年至2004年在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先后任总编导、制片人、信息部主任、
经济频道副总监。期间担任总编导的节目有《扭亏人物录》、《生死攸关话名牌》
以及纪录片《玉石传奇》等;创办、管理的栏目和活动有《金土地》、《经济与
法》、《鉴宝》、《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连播》、《赢在中国》、首届中
国农民晚会、“CCTV服装设计暨电视模特大赛”等;负责“两会”报道及“3.15”
晚会等重大活动报道的策划组织管理工作。2004年5月至2010年6月,先后任央视
风云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先
后创办《第一剧场》、《风云剧场》、《世界地理》等12个中国首批数字付费电
视频道。2010年6月28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投资制作《中国地》、
《赵氏孤儿案》等优秀电视剧。
    贺芳女士,1971 年 3 月出生。1992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6 年获南京大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1997 年获美国旧金山大学 MBA。1992 年
至 2006 年,任职于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粤海亚洲保险有限公司再保部
副经理,粤海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行政部经理,集团战略投资部经理。
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历任资产经营部副
主任,办公室副主任。2010 年 6 月 28 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王焰先生、贺芳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现象。
    2、提名方式、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我们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现任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刘素英 刘守豹 杨 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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