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6月27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筱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本公司的债权人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无异议并同意、支持本公司进行重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 7月 17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 329号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五、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本公司的债权人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无异议并同意、支持本公司进行重整的议案》;(附件一)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 2013年 7 月 12日下午转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相关人员。
七、会议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 7 月 10日至 7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3:00至 5:00)
(2)会议登记地点:珠海市水湾路南方证券大厦六楼
(3)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出席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请见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应由受托人提交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八、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 329号
会议联系人:夏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63329002(珠海)
传 真:07563329002(珠海) 075525139(深圳)
九、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关于对本公司的债权人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无异议并同意、支持本
公司进行重整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债权人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出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2012)珠中法民二破(预)字第6号)。根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破产重整是挽救本公司的
唯一的途径,因此对本公司的债权人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无异议并同意、支持
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权证号(证券账户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的指示:
(1)对《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议题中所列_项审议事项投赞
成票。
(2)对《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议题中所列_项审议事项投反
对票。
(3)对《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议题中所列_项审议事项投弃
权票。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_同志,在我单位任_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
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