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6 月 25 日
2、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 2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俊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7、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184,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1,500,000 股的 44.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
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邹菁、许晨艳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