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宏源证券”)作为上
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上海钢联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34号文《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批准,上海钢联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
易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34,472,434.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5,527,566.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
瑞岳华验字[2011]第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
根据上海钢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意见号
1 “我的钢铁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 7,005.00 万元 沪张江园区管备[2009]079 号
2 “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项目 4,964.00 万元 沪张江园区管备[2009]078 号
3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合计 11,969.00 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
第 2287 号《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经 201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936.15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此次资金置换已完成。
2、公司超募资金为 7,583.76 万元,201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全部
超募资金用于上海大宗商品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 2011 年 11 月 28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3、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该议案经 201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上述资金已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3年5月31日,上海钢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支付情况、暂
时闲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13 年 5 月
截止 2013 年 5 月
项 目 计划投资总额 31 日的余额(包
31 日的投入金额
含利息收入)
“我的钢铁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 7,005.00 1,273.88 3,007.04
“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项目 4,964.00 1,380.82 3,742.69
“上海大宗商品电子商务”项目 7,583.76 7,754.83 2.30
合计 19,552.76 10,409.53 6,752.03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
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6%计算,可为公司
节约大约84万元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补充计划及审批程序
2013年6月25日,上海钢联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独
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海钢联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流动资金,并于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之前,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将该款项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
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的十二个月
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海钢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过去十二月
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其他高风险投资,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海钢联上
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上海钢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监事会、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在上海钢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
的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保荐机构同意上海钢联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庞凌云 肖 兵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