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相关媒体对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大股东所持股份高比例质押
面临风险等进行报道,主要涉及下述内容:
1、大股东股份被冻结传闻;
2、公司大股东所持股票高比例质押面临强制平仓或者拍卖风险,将影响二
级市场及公司股权稳定性。
二、情况说明
经核实,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报道说明如下:
1、大股东股份被冻结传闻
1)大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大股东许金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802.55 万股、许建成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7028.46 万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合计冻结股份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本次冻结起始日为 2013 年 6 月 14 日、2013 年 6 月
21 日,冻结期限 2 年。
2)大股东股份被冻结原因
经问询大股东许金和、许建成,二人均未接到相关法律文书。据许金和了解
的情况,股份冻结原因与他和李某某之间的借款有关:2011 年起,许金和与闽
籍(莆田市秀屿区人)在京人士李某某之间有个人借款往来,许建成为担保人,
截至 2013 年年初尚有部分借款未还清(根据其本人委托律师了解到的情况,对方
的诉讼本金为 70056800 元)。2013 年 3 月,李某某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
同。双方协商同意以代付购房款形式清偿债务,许金和代李某某向房产开发商支
付购房款并已全额支付。至此,许金和与李某某之间的借款已清偿完毕,李某某
提起诉讼的动机不明。
3)冻结风险及后续解决措施
鉴于本次大股东股权司法冻结比例较高,公司面临一定的实际控制人变更风
险。为消除股份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保持股权稳定性,许金和承诺将与
法院及当事人联系尽快办理股份冻结解冻手续,也不排除向法院提起异议,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为维持上市公司股权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他将以其他
资产置换被冻结的上市公司股份,防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高比例质押面临风险的情况说明
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公司在收到通知文件后均及时进行披露。截
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大股东许金和、许建成累计质押的股份数分别为
88,021,990 股和 48,228,21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1%和 9.86%。
按业内规则,股票质押价格一般是融资当日收盘价六折左右;同时,融资协
议中,一般设有股价的预警线和平仓线,预警线至少是质押价格的 110%,而对
于股票数量比较多的质押,预警线通常更高。股价到预警线时,融资方需要追加
质押股票或保证金,否则,则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经向许金和及许建成了解,上述股权质押合计融资额 3.5 亿元,折算每股融
资金额为 2.57 元,远低于公司股票前 10 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9.81 元/股)和
半年线的平均价格(8.78 元/股),被强制平仓或拍卖的风险极低。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许金和先生声明函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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