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96,803,60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6 月 28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分立上市限售股
(二)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东北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高速”)分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2 月 10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4 号《关于核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上
市预案的批复》文件核准,东北高速分立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
高速”)和本公司,每一股东北高速股份转换为一股吉林高速的股份和一股本公司股
份。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 日成立。2010 年 3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0]11
号文件核准公司股票上市,股票代码:601188。2010 年 3 月 19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总股本为 1,213,2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16,396,39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96,803,607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三)本次上市限售股持有人 1 家,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
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596,803,607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
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201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分立上市时,控股股东龙高集团做出承诺:自龙江交通
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龙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龙江交通的股份,也不由龙江交通回购龙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江交通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得到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东北高速分立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认为:
1.龙江交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解除限售的时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已严格履行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
3.除了本核查意见已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存在其
他未履行分立上市相关承诺的情况。
六、本次限售股流通上市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96,803,60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6 月 28 日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 持有有限售条件 剩余有限售
本次上市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条件的流通 的流通股股份占 条件的流通
(单位:股)
股股份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股份数量
黑龙江省高速
1 596,803,607 49.19% 596,803,607
公路集团公司
合 计 596,803,607 49.19% 596,803,607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596,803,607 -596,803,607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有 限 售 条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件 的 流 通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限售流通股合计 596,803,607 -596,803,607 0
A股 616,396,393 596,803,607 1,213,200,000
无 限 售 条B 股
件 的 流 通H 股
股份 其他
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 616,396,393 596,803,607 1,213,200,000
股份总额 1,213,200,000 0 1,213,2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后黑龙江交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