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会成员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借款的议案》的议案: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借款 3.8 亿元人民 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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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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