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新一届经营班子人员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徐笑东、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等5人学历和工作简历等材料, 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最近五年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徐笑东等5人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及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上述5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公司对徐笑东等5人的聘任。 4、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为经营班子正常换届。 公司独立董事签署: 张英惠 樊志全 夏 源 刘秀焰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3-06-22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