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特制定公司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1、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坚持以现金分红优先的原则;
4、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5、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三、股东分红回报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以根据
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股东分红回报政策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2、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如果公司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
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不动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0%。
在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
按照《公司法》和控股子公司之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力,合理安排控股
子公司向公司分红,以满足前款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计划
1.鉴于目前子公司2012年可分配利润向母公司的分红计划已经实施到位,公
司承诺2013年6月实施现金分红;
2.2013年度继续实施分红;
3.以后年度分红严格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六、公司分红回报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认为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可以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供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