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钼股份”)于2013年5月25日以公告
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金钼股份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陕西省西安市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45970589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76.18%。会议由张继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董
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的3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 www.jdcmoly.com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继祥先生、马保平先生、田照峰先生、左
可国先生、赵志国先生、欧世秦先生、马健诚先生、贾明星先生、田高良先
生、杨嵘女士、杨为乔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贾明星先生、
田高良先生、杨嵘女士、杨为乔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自2013年6月19日起至2016年6月18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张继祥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董事;
2、马保平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董事;
3、田照峰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董事;
4、左可国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董事;
5、赵志国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董事;
6、欧世秦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董事;
7、马健诚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董事;
8、贾明星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9、田高良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0、杨嵘女士: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杨为乔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申占鑫先生和侯秀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张秀芝
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13年6
月19日起至2016年6月18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申占鑫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监事。
2 www.jdcmoly.com
2、侯秀萍女士: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459705892,当选为公司监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费用总计9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
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
同意245970589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邹凡坤、
张翠雨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3 www.jdcmo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