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咨询网、《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3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30 分。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 1199 号金田大厦 8 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形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蔡文杰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07,027,736 股,占本公司
总股份的 13.86%。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027,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027,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027,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027,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027,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2013年度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
司2013年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027,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 项义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