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15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013年5月21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
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授权经营层择机办理具体投资事务。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在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已授予的 1.5
亿元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 6,000 万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用于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信托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增加的投资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可滚动使用。
    3、投资对象: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资金来源
    本项理财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营运之外的存量资金。
    三、公司履行审批程序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此次增加理财投资额度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投资是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
及其他金融机构信托产品,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正常开展。
     五、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投资对象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信托产品,具有风险低、收
益高的特点。
     公司将严格按照《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规范运作,在满足公司经
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配置,在风险可承受的前提下获取最大财
务收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市场情况提出投资方
案,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统筹编制理财投资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决策后由各公司自行实施。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收益467.03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委托期限              报酬
被委托人   委托金额                                             实际收益     实际收回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确定方式
东亚银行   29,000,000   2012.04.17    2012.06.04   保本结构性   205,658.33   29,205,658.33
                                                    保本浮动
农商银行   40,000,000   2012.05.23    2012.06.29                194,630.58   40,194,630.58
                                                     收益性
东亚银行   21,000,000   2012.05.30    2012.08.31   保本结构性   260,283.33   21,260,283.33
                                                    保本浮动
农商银行   30,000,000   2012.06.07    2012.08.10                107,835.62   30,107,835.62
                                                     收益性
东亚银行   38,000,000   2012.06.07    2012.09.10   保本结构性   486,188.89   38,486,188.89
东亚银行   25,000,000   2012.07.06    2012.10.10   保本结构性   313,055.56   25,313,055.56
东亚银行   21,000,000   2012.09.04    2012.12.04   保本结构性   241,529.17   21,241,529.17
东亚银行   38,000,000   2012.09.14    2013.01.04   保本结构性   561,555.56   38,561,555.56
东亚银行   41,200,000   2012.10.11    2013.01.12   保本结构性   500,236.67   41,700,236.67
                                                    保本浮动
农商银行   25,000,000   2012.12.15    2013.03.29                321,369.86   25,321,369.86
                                                     收益性
东亚银行   38,000,000   2013.01.07   2013.04.08   保本结构性    479,750.00    38,479,750.00
东亚银行   40,000,000   2013.01.14   2013.04.15   保本结构性    495,000.00    40,495,000.00
东亚银行   23,000,000   2013.01.24   2013.04.25   保本结构性    272,933.33    23,272,933.33
建行银行   70,000,000   2013.04.19   2013.05.24   保本结构性    230,232.88    70,230,232.88
东亚银行   38,000,000   2013.04.08   2013.07.08   保本结构性        -              -
  合计        -           -           -            -       4,670,259.78        -
     逾期未收回的理财本金及收益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
基础上,增加理财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