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和5月17日
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延期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由于其中议案内容未提及按照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也未将候选人议案详细列
出,现对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5、审议及批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更正后内容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6、审议及批准续聘张恩荣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续聘张云三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续聘林福龙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9、审议及批准聘任国焕然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及批准续聘肖庆周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及批准续聘郭洪利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及批准续聘约翰保罗卡梅伦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及批准续聘王春花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
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
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
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
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
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
弃表决权。
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相关事项请见201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13 日
原授权委托书格式为: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002490)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人出席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
24日(星期五)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
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1 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董事会报告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2 日止年度的本公司监事会报告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经境内审计师按“中
3 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财政部
发布的其它规定而审计的综合
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4 日止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
5 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各银行申请不超过
6 人民币82亿元之2013年度综合
授信额度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7 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
之审计师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
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更新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为: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002490)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人出席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
24日(星期五)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
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及批准截至2012年12月31
1 日止本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及批准截至2012年12月31
2 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
审议及批准截至2012年12月31
3 日止年度的监事会报告
审议及批准截止2012年12月31
日止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4
的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及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
5
度之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
其酬金
表决意见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份持有数量 X (乘以)6= 票
审议及批准续聘张恩荣先生为
6 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续聘张云三先生为
7 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续聘林福龙先生为
8 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聘任国焕然先生为
9 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续聘肖庆周先生为
10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续聘郭洪利先生为
11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份持有数量 X (乘以)3= 票
审议及批准续聘约翰保罗卡
12 梅伦先生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续聘王春花女士为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13
案
审议及批准聘任秦学昌先生为
14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及批准对子公司寿光宝隆
15
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向银行申请2013年
16
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截至2012年12月31
17
日止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
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