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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1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
币0.38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人民币0.36元。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6 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2013 年 6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 年 6 月 26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2 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 2013 年 6 月 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2 年底总股本 72,271.8 万股为基
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共派发
现金红利 289,087,200.00 元。
    (四)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
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暂按 5%税率代扣个人
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暂按人民币 0.38 元。如股东的
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
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5%。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
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由中登
上海分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
规定,由本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6 元。如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
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由纳税人所得税发生地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
   三、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3 年 6 月 19 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3 年 6 月 20 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 年 6 月 26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3 年 6 月 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
发放。
    (二)除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
利,由本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
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
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戚后勤      黄耀盟
    联系电话:021-68864621
    联系传真:021-68865615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2 层
    邮政编码:200120
    七、备查文件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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