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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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23,350,41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 股,派 1.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930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31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
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
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5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123,350,41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197,360,665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6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
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2 08*****66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 08*****73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 08*****00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5 08*****74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6 08*****74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3 年 6 月 2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17,991,744 39.39 1,210,795,046 3,228,786,790 39.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5,358,672 60.61 1,863,215,203 4,968,573,875 60.61
股份总数 5,123,350,416 100.00 3,074,010,249 8,197,360,665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8,197,360,665 股摊薄计算,2012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64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