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半山酒店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王维柏先生、张永进先生、刘晓黎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王维柏先生召集并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决议》; 二、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决议; 三、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的决议; 四、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决议; 五、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决议; 六、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决议; 七、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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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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