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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05
   关于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2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后续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12%。
贷款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定付息。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以下简称:农
业银行)向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
    公司拟与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崇明县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委托该行贷款人民币
4200万元给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
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
    该公司本次委托贷款的总额为15000万元,由3家单位对上海中居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其中:上海崇明县供销合作总社委
托贷款额为6750万元;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为4200万
元;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为405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4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
公司 6 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 3 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
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委托贷款借
款合同。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崇明县城桥镇东河沿 68 号 7 号楼 106 室。
4、法定代表人:陆新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房屋建筑工程、钢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
产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的
销售。
7、股权结构: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3家股东组成,其中:上
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35%的股权,(上海亚
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崇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20%的股权;上海贡霄房地长开发有
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45%的股权,(上海贡霄房地长开发有限公司
系上海崇明县供销合作总社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成立 2 年多,该公司成立后中标的
崇明中津桥地块正在做开发前的准备工作,所以目前还没有正式经
营。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4951.56 万元,负债总额 15050 万元,净资产 9901.56 万元。负债
总额 15050 万元,是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家股东投资的土地
购置款。经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家股东协商,本次委托贷款
完成后,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归还各股东原先投资的土地购
置款,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归还到 5267.5 万元的土地
购置款。(具体见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8 日《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006)》。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2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为后续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3、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
计算)。
4、委托贷款年利率:12%。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后,上海中居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贷款用于归还3家股东原先投资的土地购置款,同
时为后续有关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高投资收益,同时对加快上海中居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房产项目建设进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董事会决议。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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