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6 月 4 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
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次调整后确定的158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
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条件,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行权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后
认为:公司 153 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
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
告》和《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