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大股东龙高集团履行承诺回购房产的议案,同意龙高集团
购买公司哈大分公司办公楼接楼、哈大分公司车库、机电系统办公室、安
达站接楼、三八站接楼、承平站接楼、哈站接楼、大庆站接楼(含公司上
市后对其改造的部分)、养护分公司车库等 9 处房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
币 926 万元,龙高集团以其对龙江交通的债权抵上述转让价款。(内容详
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 2013-023 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4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土地、房产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龙高集团无偿租赁龙高集团所属的哈大高速公路用地、沿线各收费
所、站的房屋、庭院及其土地,租赁期限为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哈大
高速公路收费权终止时,或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虽未终止但公司不再经营
哈大高速公路时止;同意公司向龙高集团租赁其回购的哈大分公司办公楼
接楼、哈大分公司车库、机电系统办公室、安达站接楼、三八站接楼、承
平站接楼、哈站接楼、大庆站接楼(含公司上市后对其改造的部分)、养
护分公司车库等 9 处房产,年租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租赁期限为自前述
房屋买卖交易完成之日起至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终止时,或哈大高速公路
收费权虽未终止但公司不再经营哈大高速公路时止。(内容详见本次一并
披露的编号为临 2013-024 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4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龙江交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