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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0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3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
场 A 座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
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敦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 细 内 容 见 2013 年 6 月 4 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受聘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
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后附以上人员简历。
    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孙敦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 9 月,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 169 团水电公司技
术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员、施工科科长;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 2013 年 6 月 3 日,孙敦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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