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5-31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3-04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2,5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
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856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                01*****195                       吴相君
      3                01*****650                       田书彦
      4                01*****942                         吴瑞
      5                01*****563                       陈金亮
      6                01*****332                       张庆昌
      7                01*****683                       吴以池
      8                01*****252                       吴相锋
      9                01*****413                       王兰芬
      10               01*****859                       吴以红
      11               00*****845                       郭双庚
      12               01*****621                       李叶双
      13               00*****911                       潘泽富
      14               01*****115                         刘丹
      15               01*****081                       吴希珍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 238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华、周明
    咨询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电话:0311-859013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31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