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张家港市财政局和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下达 2012 年市技术改造专项(贴息)资金的通知》(张财企【2013】20 号),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张家港市财政局拨付公司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500 万元。目前, 该项资金已经拨付到公司银行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 500 万元资金将计入当期损益,但具体财务处理仍需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27 日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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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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