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2 年年度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宝胜
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3-021,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告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即将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按 10 股转增 3.5 股的比例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304,731,450 股增加至 411,387,457.5 股,《公司章程》
需要作相应修改。从提高会议效率的角度考虑,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提请
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2)作为新增临时提案,一并提交
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本公司 35.66%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8 日
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由 15 项增加至 16 项,具
体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1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13 年生产经营计划
7 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9 关于实施金福计划的议案
10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3 年度薪酬
标准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13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5 关于确认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1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经修订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宝胜科技创新股份
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13 年生产经营计划
7 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实施金福计划的议案
10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13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5 关于确认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的议案
1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
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4,731,45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 106,656,007.5 元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转 增 3.5 股 的 比 例 转 增 股 本 106,656,007.5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相 应 增 加 至
411,387,457.5 股。根据以上情况,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4,731,450 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1,387,457.5 元。
二、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4,731,450 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1,387,457.5 股,全部为普通股。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