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 2013 年 5 月 13 日收市后接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联环保”)通知,控股股东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为
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股票自 2013 年 5 月 14 日起
停牌。2013 年 5 月 21 日,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申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事项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包括国联环保持有的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工程公司”)60%股权、国联环保拥有的位于无锡市城南路 3 号的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10,792.9 平方米)及其附属建筑物在内的等相关资产。
由于规划原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收购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建筑物,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的因素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2013 年 5 月 13 日公司申请股票停牌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终止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与国联环保筹划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方式收购前述工程公司 60%股权的方案。
二、停牌期间工作进展情况及终止筹划原因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
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开展各项工作,与相关各
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准备,并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议案。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尚不成熟,继
续推进该事项将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
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三、承诺
公司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开市时复牌。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终止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
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