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5-2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连热电”)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
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长敏
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连虎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
席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
后,认为公司符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以及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称“热电集团”),被吸收合并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股份发行
对象为热电集团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大连市热电集
团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长敏先生、刘鉴琦先生、田鲁
炜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对该方案的内容进
行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公司拟通过向热电集团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热
电集团。
    公司拟通过向热电集团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热电
集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为存续公司,热电集团各股东将按
其所持热电集团的股权比例取得对应数量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热
电集团的法人资格及其持有的大连热电 66,566,892 股股份将予以注
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将由公司承继或承接。
    表决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公司审议合并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 7.07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发行价格调整后仍为7.07元/股。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热电集团的全体股东,即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
司、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大连
大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装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交易标的及定价
    交易标的(以下也称“标的资产”)为热电集团的 100%股东权益。
涉及的资产包括热电集团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易标的具体价值将根
据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大连市国资委核准的
评估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发行数量
    标的资产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预估值为 12.69 亿元,按照本次
发行价格 7.07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约为 17,949.08 万股。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截至本
次吸收合并基准日出具的并经大连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热电集团各股东将按其所持热电集
团的股权比例取得对应数量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若上述发行价格因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则发
行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本次吸收合并的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标的资
产在过渡期的利润由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亏损,由热电集
团全体股东按照其在热电集团的股权比例承担,以现金方式向大连热
电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以交割日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基础计算。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限售期
   热电集团股东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和大连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次吸收合并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热电集团其他股东大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大连大热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大连装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次吸收合并取得的
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员工安置
    本次吸收合并中,热电集团的全体员工将由大连热电全部接收,
所有在职人员均与公司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其在热电集团的工龄
连续计算;对于不愿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之员工,由热电集团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妥善解决。热电
集团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热电集团(被合并方)的相关安排
    热电集团将自《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12个月内,完成热电集团的资产、负债、
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一切权利义务转移至大连热电名下的相关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转移、过户、登记、备案。如热电集团未能完成
办理形式上的移交手续,则该等资产的实质的权利、权益、义务、风
险亦自热电集团注销之日起归属于存续的大连热电。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大连市热电
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大
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具体内容详见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长敏先生、刘鉴琦先生、田鲁
炜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与热电集团、热电集团全体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大
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的议
案
     同意公司与热电集团、热电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大
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在
本次吸收合并经热电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连市国资委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该协议方可生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长敏先生、刘鉴琦先生、田鲁
炜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吸收合并热电集团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
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该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被吸收合并方热电集团资产涉及的行业准入、立项、环保、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事项的情况已取得相关必要批准、批复,且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已详细披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
别提示。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热电集团股东合法拥有热电集
团股权,其中热电集团股东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
热电集团股权设定质押,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其本次以所持热电集团
股权换股公司本次向其发行股份事宜,已经取得质押权人同意。除此
之外,热电集团其他股东所持热电集团股权不存在设定质押、第三方
权利或司法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情形,故热电集团全体股东以其所持
热电集团股权换股大连热电股份,不存在限制与障碍。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热电集团主要资产,均已取得合法、完整的
权利,以及相应的权属证书,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及房屋建筑物
的权属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涉及的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或质押,已取
得相关债权人同意本次重组的书面认可;涉及的企业股权资产不存在
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情形,除控股子公司大连寰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所投资的企业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热电集团部分资产瑕疵对本次重组无实质影响。
    (三)本次公司以向热电集团股东发行股份方式吸收合并热电集
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
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公司以向热电集团股东发行股份方式吸收合并热电集
团,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主业
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
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特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
       (一)制定和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方案,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
体事宜;
       (二)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吸收合并有
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三)应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进行调整,批
准、签署有关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
       (四)本次交易获得批准后,具体办理相关合并资产、业务、人
员、资料的交割和交接,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以及必要的审批
备案相关事项;
       (五)如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政策规
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的核准文件,       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日。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