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3 年 5 月 8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二级子公司参与土地竞拍授权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在对重庆市合川区土地市场价格进一步调研,
对拟参与竞拍两块土地(地块编号为HC13-111-1、HC13-111-2)市场价格进行重
新评估的基础上,决定增加二级子公司参与土地竞拍授权额度,有助于保证顺利
进行此次土地使用权的竞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见 2013 年 5 月 17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见 2013 年 5 月 17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