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3年 5月 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3年 5月 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新和成(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5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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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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