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2013-02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5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2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80,000,000 股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送 红 股 2.000000 股 , 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0000元;持
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75000元 ,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80,000,000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2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3年5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7 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 5月17
1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 小计 数量 比 例
新股 转股 他 (%)
一、有限售条件 51,137,5 10,227,5 15,341,2 25,568,7 76,706,2
63.92% 63.92%
股份 00 00 50 5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0,102,5 10,020,5 15,030,7 25,051,2 75,153,7
62.63% 62.63%
00 00 50 50
其中:境内非国 31,750,0 6,350,00 9,525,00 15,875,0 47,625,0
39.69% 39.69%
有法人持股 00 0 0 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352,5 3,670,50 5,505,75 9,176,25 27,528,7
22.94% 22.94%
00 0 0 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
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1,035,00 1,552,50
1.29% 207,000 310,500 517,500 1.29%
0
二、无限售条件 28,862,5 5,772,50 8,658,75 14,431,2 43,293,7
36.08% 36.08%
股份 00 0 0 50
1、人民币普通股 28,862,5 5,772,50 8,658,75 14,431,2 43,293,7
36.08% 36.08%
00 0 0 50
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4、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80,000,0 16,000,0 24,000,0 40,000,0 120,000, 100.00
100%
00 00 00 00 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0,000,000 2012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9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
咨询联系人:胡晓纯 吕寅
咨询电话:021-26093997
传真电话:021-6689691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