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3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9:30
2、股权登记日:201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华帝控股大厦七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文枝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7,394,89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0.8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394,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394,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394,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394,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394,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394,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①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黄文枝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②.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黄启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③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关锡源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④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李家康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⑤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潘叶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⑥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潘垣枝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⑦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
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潘浩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①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②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李洪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③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赵述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④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蓝海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七位非独立董事与
四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韦彩娇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2、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卢智雯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3、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 117,394,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
弃权,以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选举陈惠芬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温浩添先生、黄玉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曹蓉、刘燕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