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华卫琦先生通知,华卫琦先生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于2025年7月2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A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变动前持股数(股) | 本次买入股数(股) |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 | 买入均价(元/股) |
华卫琦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0 | 5,000 | 5,000 | 59.49 |
上述人员确认,本次股票交易均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承诺上述所购股票自买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卖出。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