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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5-03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天津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虚拟园
    C座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锋
    6、公司已于2013年4月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
    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应到股东4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49人,代表公司股份53,26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0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罗超、何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独立董
    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2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359,442.32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6,973,188.44 元,公司年末资
    本公积金余额为 56,103,744.71元。从财务稳健性的角度出发,再根
    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2年度不分配利润。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的议案》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3,263,000元增加至55,300,000元,本次增资认购的股东和本次增资方案具体如下: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950,000股,增资价格为每股7.36
    元,本次增资款为6,992,000元,其中,95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6,042,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天津海泰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43,500股,增资价格为每股7.36元,本次增资款为4,000,160元,其中,543,500元计入注册资本,
    3,456,660元计入资本公积; 
天创博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43,500股,增资价格为每股7.36元,本次增资款为4,000,160元,其中,543,500
    元计入注册资本,3,456,660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5,300,000股。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基于本次增资扩股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已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股份 53,263,0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超、何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4月 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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