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5 月 2日收到副总经理沈赣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赣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沈赣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沈赣 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沈赣华先生的辞职文件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对沈赣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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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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