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
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新疆金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计,
并已经公司2013年5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
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 2012 年实际发生 2013 年
联 关联交易 预计金
2012 年
交 定价方式 占同类业 额
关联方名称 发生 预计
易 及决策程 务比例
金额 金额
类 序 (%)
别
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执行市场
售 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1114.94 13.79 2000 7000
价格
产 公司
品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 执行市场
110.54 1.37 600 500
集团有限公司 价格
小计 1225.48 15.16 2600 7500
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执行市场
购 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 100 100
价格
原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材
小计 100 100
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执行市场
分 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20858.73 6.44 50000 50000
价格
包 公司
小计 20858.73 6.44 50000 50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执行市场
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488.82 9.19
价格
公司
租 执行市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
赁 500 500
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价格
资
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执行市场
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 2.57 0.05
价格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491.39 9.24 500 1600
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
程 执行市场
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100 100
试 价格
限责任公司
验
检 小计 100 100
测
接 新疆金源工程建设有限 执行市场
受 1500 5000
责任公司 价格
劳
务
小计 1500 5000
注: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对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
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企业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 母 公 司
对本企 对 本 企 本企业 组织
关联 企业 注册 法人 业务 注册资本
母公司名称 业的持 业 的 表 最终控制 机构
关系 类型 地 代表 性质 (万元)
股比例 决 权 比 方 代码
(%) 例(%)
新疆生产建设
承建铁
兵团建设 控股 国有 乌鲁 朱建 建工师
路综合 101800 49.74 49.74
工程(集团)有 股东 独资 木齐 国 国资委
工程等
限责任公司
2. 本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权
持股
属 注册资本 出资额
公司名称 比例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公司法人
类 (万元) (万元)
(%)
别
参 新疆金源
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机
股 工程建设
1005 376.4 37.45 乌鲁木齐市 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与销 朱胜军
公 有限责任
售,建材销售
司 公司
3、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公 司 名 称 与本企业关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101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建国,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主
营业务为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046,431.06 万元,净资产为
369,898.50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52,382.60 万元,净利润为 33,448.2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工
集团持有该公司 60%的股份,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史全喜,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预拌商品混凝土,砂石生产等。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41,410.86 万元,净资产为
31,531.28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3,813.77 万元,净利润为 2,609.2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工集团持
有该公司 50%的股份,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注册资本:200 万元,法定
代表人为赵政卫,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主营业务为建筑新技术、新工艺、
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工程质量检测及材料试验。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968.00 万元,净资产为
1,551.97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35.74 万元,净利润为-70.92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工集团持有该公司 42%
的股份,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注册资本:1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建
军,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主要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拥有钢结构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68,924.17 万元,净资产为
5,784.00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8,869.21 万元,净利润为 1,935.52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5、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持有该公司 52.05%的股
份,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注册资本:25116.4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
新平,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铁路、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壹级;金属门
窗专业工程承包贰级;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械设备、照明器材、
金属门窗、塑料门窗、钢制散热器、塑料制品与销售、汽车配件、金属材料、五
金交电、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润滑油、钢材、建筑材料、通讯器材、机械设备
及配件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场开发服务、空调安装;搬运装卸(机
械)。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97,528.25 万元,净资产为
73,958.54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3,995.23 万元,净利润为 4,086.1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6、新疆金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5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37.45%,法定代表人为朱胜军,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
齐市,主营业务为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与销售,建材
销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836.63 万元,净资产为 1000.96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4579.66 万元,净利润 12370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1、公司从关联方接受的劳务及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等,按照国家物价管理
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
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
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
产品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
交易公允。
2、其他关联交易价格均比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对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
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以
上各项与关联方的采购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向关联方销售产
品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接受关联方劳务属公司正常运营、未来发展和项目建
设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
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
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关
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3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
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进
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
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