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6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翌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1人,代表股份339,398,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6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253,730,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6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3人,代表股份85,667,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504人,代表股份122,645,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96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展波先生、纪翌女士、刘长文先生、王晔先生、张翠美女士、王春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展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636,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883,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06%。
2、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414,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6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661,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24%。
3、选举刘长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24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494,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932%。
4、选举王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195,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442,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40%。
5、选举张翠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193,5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7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44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90%。
6、选举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059,6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306,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631%。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王蕾女士、张坚先生、周文举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王蕾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390,2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637,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94%。
2、选举张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191,4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099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438,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06%。
3、选举周文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103,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349,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985%。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50,969,261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74,057,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728%;反对2,71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3%;弃权11,661,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750,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16%;反对2,710,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2%;弃权11,661,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2%。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1,593,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42%;反对1,146,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7%;弃权16,658,2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840,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831%;反对1,14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4%;弃权16,658,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25%。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217,275,39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7,95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15%;反对2,53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7%;弃权11,630,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958,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15%;反对2,5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7%;弃权11,630,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7%。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0,161,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22%;反对2,70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6%;弃权16,529,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7,002,3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77%;反对85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弃权11,539,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1,995,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24%;反对87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
16,529,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5,12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48%;反对2,71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9%;弃权11,560,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3%。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0,14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76%;反对2,70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4%;弃权16,542,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1%。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4,788,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954%;反对3,03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8%;弃权11,575,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07%。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5,116,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19%;反对2,7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2%;弃权11,542,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9%。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0,09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36%;反对2,73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2%;弃权16,559,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2%。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19,921,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14%;反对2,73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1%;弃权16,737,3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15%。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50,969,261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74,764,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84%;反对2,0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6%;弃权11,571,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10%。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375,8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384%;反对1,58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3%;弃权16,547,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512,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153%;反对1,5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3%;弃权16,547,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314,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22%;反对1,61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7%;弃权11,582,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45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18%;反对1,6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2%;弃权11,582,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423,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071%;反对1,60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9%;弃权11,483,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559,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06%;反对1,60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1%;弃权11,483,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306,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906%;反对1,6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2%;弃权16,585,3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442,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586%;反对1,6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4%;弃权16,58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05,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24%;反对1,8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1%;弃权16,585,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241,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46%;反对1,8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9%;弃权16,58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225,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711%;反对1,69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6%;弃权11,585,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361,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93%;反对1,69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1%;弃权11,58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限售期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1,173,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482%;反对2,7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7%;弃权11,585,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309,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17%;反对2,7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0%;弃权11,585,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41,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463%;反对1,68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1%;弃权16,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78,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061%;反对1,6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0%;弃权16,581,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370,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346%;反对1,53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7%;弃权16,599,2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506,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108%;反对1,5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8%;弃权16,599,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799,6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658%;反对1,2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9%;弃权11,481,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936,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76%;反对1,2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弃权11,481,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11,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54%;反对1,6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3%;弃权16,599,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48,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813%;反对1,6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7%;弃权16,599,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48,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511%;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8%;弃权16,544,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85,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118%;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5%;弃权16,544,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97%。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151,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04%;反对1,82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6%;弃权11,528,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287,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91%;反对1,8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9%;弃权11,528,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60,7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05%;反对1,8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弃权16,530,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297,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99%;反对1,8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7%;弃权16,530,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328,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21%;反对1,6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4%;弃权11,545,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465,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35%;反对1,6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8%;弃权11,545,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55,6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870%;反对1,80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5%;弃权16,543,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292,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57%;反对1,8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3%;弃权16,543,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150,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197%;反对1,8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4%;弃权11,545,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287,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84%;反对1,8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6%;弃权11,54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6,751,7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738%;反对1,19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9%;弃权11,452,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998,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85%;反对1,1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9%;弃权11,45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761,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396%;反对1,1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6%;弃权11,557,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897,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065%;反对1,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0%;弃权11,557,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32,8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401%;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8%;弃权16,560,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69,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987%;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5%;弃权16,560,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239,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08%;反对1,43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6%;弃权11,838,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375,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808%;反对1,4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669%;弃权11,838,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沐晴、梁晶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新时达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