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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5—02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嘉兴翼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2、投资金额: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

3、相关风险提示:合伙企业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因合伙企业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运营过程中合伙企业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投资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公司与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基金”)、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吕惠民等14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嘉兴翼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认购投资基金份额,出资占28.301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7月30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4500号1幢3层330室

4、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M7W5D6L

7、注册资本:1,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上海伽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69069%
杜筱丹12012%
曾德雄10010%
金任群909%
合计1,000100%

10、登记备案情况:国龙基金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2290。

经查询,国龙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7日

3、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1幢3005室

4、法定代表人:倪戚华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GT6B2U

7、注册资本:38,000万元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倪戚华37,98099.9474%
刘晓玲200.0526%
合计38,000100%

经查询,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自然人)

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吕惠民3301071964********杭州市下城区********
张小慧3208191976********上海市浦东新区********
许烨3211811983********江苏省丹阳市云阳街道********
金淑萍3210201967********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
左成林3209261959********上海市杨浦区********
谢超1101081966********北京市海淀区********
赵生尧5108231976********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
周炯3101061970********上海市闵行区********
苏瑞6228221986********甘肃省环县环城镇********
沈黎君2101021965********上海市浦东新区********
蒋黎明3211191967********上海市闵行区********
万雨欣3211812000********江苏省丹阳市********
庄凤华3211811974********江苏省丹阳市********
刘爱国3603131973********上海市杨浦区********

三、关联关系与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国龙基金、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吕惠民等14名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参与认购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且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嘉兴翼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CWHK830Q

3、成立日期:2023年9月18日

4、认缴出资总额:5,300万元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93室-86(自主申报)

6、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本基金将会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9、根据合伙协议,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为: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9434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28.30189%
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18.86792%
吕惠民有限合伙人4007.54717%
张小慧有限合伙人3706.98113%
许烨有限合伙人3005.66038%
金淑萍有限合伙人3005.66038%
左成林有限合伙人2003.77358%
谢超有限合伙人2003.77358%
赵生尧有限合伙人2003.77358%
周炯有限合伙人1803.39623%
苏瑞有限合伙人1001.88679%
沈黎君有限合伙人1001.88679%
蒋黎明有限合伙人1001.88679%
万雨欣有限合伙人1001.88679%
庄凤华有限合伙人1001.88679%
刘爱国有限合伙人1001.88679%
合计--5,300100.00000%

注:基金管理人国龙基金后续将对合伙企业出资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基金的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拟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腾机器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5590365813

3、法定代表人:朱冬

4、注册资本:6066.2196万元

5、成立日期:2010年8月12日

6、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卉竹路2号7幢21-1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电子设备、非标自动化设备、立体仓储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设计、销售:机器人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设备及零部件、机电设备、模具、叉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组装消防灭火、侦察巡检、排烟侦察灭火、助功救援、排爆特种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的销售;维修智能机器人;智能消防应急救援处置设备、智能安全防范设备、智能侦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朱冬1569.37625.8707%
重庆两江红马智能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4.658711.1216%
重庆万禄兴通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4.98.6528%
淮北建元绿金碳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8.90898.3892%
萍乡臻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5.40546.6830%
重庆崇腾之兴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3.966.4943%
重庆简平科技有限公司306.035.0448%
重庆迈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3.2954.5052%
重庆海之驰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9.72973.7870%
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06.87283.4102%
重庆智泰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93523.1640%
宁波量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9.41622.6279%
天津中知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9011.4851%
重庆齐盛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38361.4240%
深圳保腾电力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1.08111.3366%
重庆高函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41581.2597%
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33591.2584%
重庆安信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94690.9223%
重庆海翔云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95090.8564%
宁波华桐恒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40490.6990%
湖南红马奔腾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4033830.4023%
宁波象保合作区红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7597170.3257%
上海建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95940.2796%
合计6066.2196100%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126,648.88155,127.10
负债总额87,078.94103,773.84
净资产39,569.9451,353.26
项目2023年度(已经审计)2024年度(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61,953.5793,633.60
净利润8,641.5011,783.32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协议的签署主体

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吕惠民、张小慧、许烨、金淑萍、左成林、谢超、赵生尧、周炯、苏瑞、沈黎君、蒋黎明、万雨欣、庄凤华、刘爱国。

(二)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合伙期限

1、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长期,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算。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2、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延长合伙企业之经营期限。

3、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延长期1年,自基金成立日起算,且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如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与此不一致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变更该等存续期限,并及时书面通知托管人,并附带相应证明文件,其他有限合伙人应当对此给予积极配合。如合伙企业延长1年后还需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进行变更,并及时书面通知托管人。

(四)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各合伙人应保证其缴付至合伙

企业的任何出资均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认缴出资额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5,3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整),各合伙人均以货币认缴出资。

(六)出资时间

各合伙人均同意以人民币现金转账方式认缴并在缴付出资期限内完成其实缴出资。

(七)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成员由普通合伙人推荐2名,有限合伙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名,并由合伙人会议任命。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任何变动,及其出现任何重大事件以致影响其履行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职责,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有限合伙人。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投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出具审核意见及/或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取得过半数的委员通过且需经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同意。

(八)管理方式

1、基金管理人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

2、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就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和管理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在本基金存续期限内,投资期的管理费按实缴金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的管理费按实缴金额的1%/年收取,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从合伙企业的财产中列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具体收费安排如下所示:

(1)本基金存续期内的前3个运作年度(即投资期内),每个运作年度的管理费按照上个计费周期末日(首个计费周期则按基金成立日)的基金实缴总额的2%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存续期内的第4个至第5个运作年度(即退出期内),每个运作

年度的管理费按照上个计费周期末日的基金实缴总额的1%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第6个运作年度起不收取管理费。

(4)若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提前终止,管理人已计提但未服务期间的管理费应退回合伙企业。

(5)管理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托管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九)投资范围

1、本基金投资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包括直接及间接持有),资金闲置期间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同业存单及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

2、本合伙基金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十)合伙企业投资退出

本合伙基金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1、标的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合格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

2、本合伙基金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按照本合伙基金认可的估值整体出售;

3、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按照指定估值回购本合伙基金持有的公司股权;

4、本合伙基金持有的公司股权按照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实现退出。

(十一)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构成为本合伙企业全部现金减去全部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税费后,可按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金额。

2、分配原则

(1)本基金终止时对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收益进行分配,优先支付欠付基金管理费(如有)、托管费(如有)、外包服务费(如有)、全体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本金,再支付收益,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企业的单利年化收益率在8%以下时,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合伙企业的单利年化收益率超过8%(含)以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80%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20%归基金管理人作为业绩报酬;【单利年化收益率=(基金终止日资产净值/基金实缴资本-1) /基金存续天数×365×100%】;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交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收益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补足上述款项的,应当另行补充差额;

(5)具体分配方案以合伙决议为准,分配金额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约定告知合伙人。

3、分配顺序

(1)支付基金的管理费欠款(如有)、托管费欠款(如有)、外包服务费欠款(如有);

(2)支付全体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本金;

(3)支付全体合伙人的收益;

(4)支付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

4、非现金分配

(1)在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前,如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能变现,普通合伙人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其他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或由普通合伙人选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相关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各类相关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5、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按以下顺序分担亏损:

(1)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先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

(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以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3)如合伙企业仍有亏损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署、变更、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大陆现行有效的法律。

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任何情况下,合伙协议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争议条款。

3、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十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其他条款

1、合伙基金应于成立后,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要求,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登记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2、本协议自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多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说明

1、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4、本次投资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5、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七、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资源和其投资管理优势,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相关领域企业进行投资,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伙企业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因合伙企业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运营过程中合伙企业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投资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嘉兴翼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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