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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6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

层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91,229,8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401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吕保国先生、独立董事吴玲女士、陈

磊先生、王国平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慧舟先生、职工监事周斯雅女士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庞欣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列席会议,见证律师林光明先生、吴超强女士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7,581,62198.74733,283,5011.1274364,7220.125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7,483,25367.22603,283,50129.4974364,7223.276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大会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光明、吴超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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