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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汽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603035证券简称:常熟汽饰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一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通林”)
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620.17万元人民币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
担保对象二被担保人名称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源科技”)
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574.33万元人民币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15,4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0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所需,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近日,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与银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为天津安通林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鉴于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天津安通林”)的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000(贰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为天津安通林提供全部的信用担保,业务期限自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6日止的期间内,公司为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陆仟万)元整。本合同不存在反担保,其他股东方未提供担保。

2、公司为常源科技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鉴于控股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常源科技”)的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常源科技向银行申请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借款金额不超过150,000,000(壹亿伍千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为常源科技提供全部的信用担保,业务期限自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6日止的期间内,公司为常源科技向

银行申请借款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伍仟万)元整。本合同不存在反担保,其他股东方未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事先综合评估了“天津安通林”、“常源科技”的综合财务状况,并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偿付能力等进行了核查。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90%;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法定代表人孙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5PB6W8U
成立时间2017年3月30日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2号
注册资本19,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6,137.0435,801.02
负债总额35,624.4435,275.99
资产净额512.60525.03
营业收入9,528.3239,629.17
净利润-12.42-2,826.35

2、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
被担保人名称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95.5866%;上海厚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126%
法定代表人张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XBNJ3K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7日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99号
注册资本13,3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56,889.1652,085.96
负债总额50,904.6246,235.08
资产净额5,984.545,850.88
营业收入4,530.0234,897.99
净利润133.662,000.44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90%的股权,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安通林10%的股权。

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常源科技95.5866%的股权,上海厚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常源科技4.4126%的股权。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上述两家被担保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人员关系说明

被担保人天津安通林的董事长罗小春先生是本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孙峰先生是本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罗喜芳女士是本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监事罗正芳先生是本公司的财务总监。

被担保人常源科技的董事长孙峰先生是本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罗喜芳女士是本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监事罗正芳先生是本公司的财务总监。

(三)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就公司为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保证人: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E2025062100000093担保金额: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6日止的期间内,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6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为限。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就公司为常源科技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保证人: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E2025062100000097担保金额: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6日止的期间内,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6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为限。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和常源科技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和投资的资金需求,帮助其快速发展,以尽快实现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人的资信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偿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与评估,天津安通林和常源科技均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且分别是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等于及大于9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虽然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均大于70%,本次担保事项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综合考虑市场前景、其未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天津安通林和常源科技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全额信用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全额担保,系因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对担保对象的持股比例较小,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有利于担保全流程的审批高效性以及操作与风险的可控性。上述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均在上市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通过合规的审议决策程序、依法依规披露担保进展情况,确保担保的公开、透明、公正;通过严谨的审批流程和内部控制,加强风险控制,最大程度降低担保风险,确保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财务影响,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为天津安通林和常源科技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全额信用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文件以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2,715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4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均属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90%。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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