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9日通过专人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3日通过专人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56.08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7,260.72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260.72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