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取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后会同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但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发行时机、公司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41)。
关联董事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作为发行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