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锦荣国际大酒店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吴忠东先生主持。监事应到5人,实到 5人。到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表示同意。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认为决议程序与内容是符合规定的、合法的,依据是充分的。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