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和传真的方式
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
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治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9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定,董事会决定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9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7 日